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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费用是否可以进行税务筹划?

   2021-10-20 企无形企无形1905
核心提示:企业日常管理费用,是企业经营中的常见费用,它是企业为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等。企业管理费用可以在税前所得中扣除。

企业日常管理费用,是企业经营中的常见费用,它是企业为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等。企业管理费用可以在税前所得中扣除。接下来,我们了解怎样通过企业管理费用进行税筹节支。

1.企业管理费用税筹的思路

管理费用是企业经营成本与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企业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哪些科目呢?

(1)企业管理部门与职工方面的费用。主要有:

①公司经费,指直接在企业管理部门发生的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

②职工教育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用于职工培训、学习的费用。

③劳动保险费,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

④待业保险费,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⑤工会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扣除按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的2%计提并拨交给工会使用的经费。

(2)企业直接管理之外的费用。主要包括:

①董事会费,指企业董事会或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成员津贴、差旅费、会议费等。

②聘请中介机构费,指企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查账、验资、资产评估、清账等发生的费用。

③咨询费,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或支付企业经济顾问、法律顾问、技术顾问的费用。

④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⑤矿产资源补偿费,指企业在我国境内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需按照主营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

⑥诉讼费,指企业向法院起诉或应诉而支付的费用。

(3)购销业务的应酬费。

这里主要指业务招待费,即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这些费用应据实列入管理费用。

(4)提供生产技术条件的费用。主要包括:

①技术转让费,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

②研究与开发费,指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等。

③排污费,指企业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④绿化费,指企业区域内的绿化费用。

⑤无形资产摊销,指企业分期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的摊销。

⑥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指企业对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5)损失或准备的预留费用。主要包括:

①坏账准备,指企业按应收款项的一定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

②存货跌价准备,指企业按存货的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从而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盘亏和盘盈,指企业存货盘点的盈亏、盘盈净额,但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

当然,企业管理费用是个很宽泛的概念,在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比如企业召开某个会议而需要支出的费用等,也属于管理费用。在日常经营中,只要我们合理筹划,就可以实现企业在税筹节支方面的突破。

2.企业管理费用税筹案例分析

【案例】

BJ市某大型商业批发A企业每年都需要召集客户开销售座谈会,一年的会议费开支为1000万元。其中,向客户收取会议费用800万元,该企业支付200万元。A企业财务人员目前在列支会议费用时,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在会计科目上具体体现为:

借:管理费用——会议费1000万元

贷:管理费用——会议费(向客户收取的会议费)800万元

贷:管理费用——会议费(A企业支出的会议费)200万元

在此后的税务检查中,税务部门发现这份会计账目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这里的价外费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纳税额。

所以,税务部门要求A企业把向客户收取的800万元会议费作为价外费用处 理,补提增值税116.24万元,补提城建税(7%)及教育费附加(3%)为11.624万元[116.24×(7%+3%)]。

那么,A企业应该怎么筹划,才能合理减少这些税款呢?

【分析】

从严格上来说,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会议费是否应该作为价外费用处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从情理上说,案例中的会议费与该企业的销售额没有直接联系,应算做日常管理费用的支出,然而税法中说“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那么,把会议费作为价外费用处理,显然也不违法。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对会议费认定的主动权通常在税务部门。这就给企业经营带来潜在的涉税负担。那么,企业应该怎样才能消除这种涉税负担呢?

A企业在筹划后,决定自己不再操办销售座谈会,而是委托一家中介机构来代理,并由中介机构向参加会议的客户收取会议费,A企业不再收取费用;对于超支的200万元费用,则由A公司直接支付给中介机构。这样一来,A企业的财务账面上不再出现收取800万元会议费的账目,仅体现出支付给中介机构200万元会议费,远离了价外费用的范畴。

【结果】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A企业不再亲自操办销售座谈会后,可以不必再缴纳增值税116.24万元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1.624万元,节税效果非常明显。所以,企业在对待管理费用的问题上,应该在研读税法的基础上,远离不利于节税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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