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有资质公司  公司转让  装修公司  建筑公司 

我国有哪些不同税种?不同税种下的税务筹划怎么做?

   2021-10-21 企无形企无形330
核心提示:我国的税种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分为很多种类。能够正确而深刻地认识不同税种,对我们在实际生活中的税筹节支有重要作用。实际上,我们进行节支筹划的基础,就是对不同税种有透彻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才能达到灵活运用。

我国的税种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分为很多种类。能够正确而深刻地认识不同税种,对我们在实际生活中的税筹节支有重要作用。实际上,我们进行节支筹划的基础,就是对不同税种有透彻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才能达到灵活运用。

1.我国的税种解读

我们上面对不同税种的分类,是基于课税对象做出的分类。实际上,我们根据其他标准,还可以有很多分类的方法。若按税收的计算依据为标准分类,则有从量税、从价税、价内税与价外税。所谓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具有计算简便等优点,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等属于从量税。

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等税属于从价税。

价内税,是指税款在应税商品价格内,作为商品价格一个组成部分的—类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属于价内税。

价外税,是指税款不在商品价格内,不作为商品价格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 税。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便具有价外税的性质。

若按是否有单独的课税对象、是否独立征收为标准进行分类,我国税种可以分为正税和附加税。所谓正税,是指与其他税种没有连带关系,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并按照规定税率独立征收的税;现实生活中,在征收附加税或地方附加时,要以正税为依据;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农业税等都是正税。

附加税,是指随某种税收按一定比例加征的税。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另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缴纳地方所得税,此处缴纳的地方所得税属于附加税。

若按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限为标准进行分类,主要有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所谓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由地方政府征收后全部划归中央政府所有并支配使用的一类税,我国现行的关税和消费税等属于中央税。这类税一般收入比较大,征收范围也比较广泛。

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的一类税,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契税等属于地方税。这类税一般收入稳定,并与地方经济利益有密切的关系。

共享税,是指税收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属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拥有的一类税,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和资源税等属于共享税。这类税直接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共同利益。

若按税收的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包括实物税和货币税。所谓实物税,是指纳税人以各种实物充当税款交纳的一类税,如农业税(已废除)等;所谓货币税,是指纳税人以货币形式交纳的一类税,我国现行的几乎所有税种都是货币税。

若按管辖的对象为标准进行分类,主要包括国内税收和涉外税收。国内税收,是对本国经济单位和公民个人征收的各种税;涉外税种,是具有涉外关系的税收。

若按税率的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主要包括比例税、累进税与定额税。所谓比例税,是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数额多少,均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种;累进税,则是随着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加而逐级提高税率的税种,这里面又包括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是对每一单位的课税对象按固定税额征税的税种。

2.不同税种下的税务筹划

不同的税种,其税率也会有所不同。所以,企业在税法规定下,采用不同的税种,可以达到税筹节支的目的。举例来说,我国2013年的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7%、13%等,而营业税则根据不同行业有3%、5%、20%等。

我们知道,增值税与营业税都是流转税中的主要税种,假如企业通过综合权衡,能够发现在一定情况下,将增值税改为适用营业税,或者将营业税改为适用增值税那么,就可以达到企业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减轻税负的目的。

此外,即使在同一税种下,由于税目不同,也会有所不同,再以企业所得税为例,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现有25%、20%、15%等档次。在此,一般纳税人通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一些小型微利企业、非居民企业等适用20%的所得税税率,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则适用15%的税率。

总之,我们进行合理税筹,便是要在现有税法的框架下,充分发挥积极性,整合资源,从而达到税负最合理,企业利益最大化。我们接下来看一个税筹案例:

一家跨国经营的汽车生产商,由设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多个子公司提供生产零配件,其销售业务已遍布全球。我国内地日益扩大的汽车需求,使得该汽车生产商准备开拓中国市场,但要进入中国市场,就不得不面对高额的汽车进口关税。

那么,这家汽车生产商应该怎样在关税筹划中进行节税呢?根据我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有关法规规定,对于原产地与我国签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按优惠税率征税。海关对进口货物原产地按“全部产地标准”和“实质性加工标准”两种方法来确定。由于这家汽车生产商是一家由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多个子公司提供零配件的跨国经营企业,所以“全部产地标准”显然不适用。那么,对于“实质性加工标准”,我们显然还有进行关税筹划的可能。“实质性加工标准”有两个条件,只要满足其中一项即可。这两个条件分别是:

①“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该货物的原产国”;

②“加工增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经超过30%及以上”。

我们以第一个条件为例,其中“实质性加工”是指加工后的进口货物在《海 关进出口税则》中的税目税率发生了改变。如果这家汽车生产商在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都设有供应零部件的子公司,那么将制造汽车产品整体形象的装配厂设在哪里比较合适呢?

首先,要选择那些与我国签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排除那些没有签订协议的国家和地区;其次,要综合考虑装配国到我国口岸的运输条件、装配国的汽车产品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等因素;最后,还要考虑装配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外汇管制和出口配额控制情况等。

总之,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算、比较,从而选择最经济的国家和地区作为进口汽车的原产地。这样的话,汽车生产商就能够通过享受优惠税率而获得巨大收益。

此外,企业还可以利用完税价格进行关税筹划。这是因为,在税率固定的情况下,完税价格的大小,将直接关系到纳税人关税负担的多少。海关对完税价格进行估定时,一般按以下次序进行: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国际市场价格法、国内市场倒扣法。如果上述方法都不能确定,则海关用其他合理的方法估定完税价格。

可见,利用完税价格进行关税筹划的关键,在于怎样充分运用海关估定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我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向海关递交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证时,应当交验载明货物的真实价格、运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的发票(如有厂家发票应附着在内),包装清单和其他有关单证。

该《条例》还指出: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和收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递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时,未交验各项单证的,应当按照海关估定的完税价格完税;事后补交单证的,税款不予调整。

我们可以从中发现,进出口商可以将其所有的单证全部交给海关进行查验,也可以不交验有关单证(不包括对有关账簿数字的隐瞒、涂改等)。这时,海关将对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进行估定。另外,进出口商还可以利用纳税时间进行关税筹划,从而在不逾期缴纳滞纳金的情况下,尽可能延长纳税期限,进而充分利用有关规定获取应纳税款的最大时间价值。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资质
资质求购
资讯排行
网站首页  |  如何注册企无形会员?  |  了解企无形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沪ICP备17016434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