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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初期有哪些税筹技巧?

   2021-11-16 企无形企无形1727
核心提示:所谓创业期,通常指企业从设立到业务稳定的这一段时期。创业期的具体长短,会因不同的企业而有所不同,有的1年,有的可能3年不等。一般来说,创业期的企业,生存是第一要务,在这个时候,国家对这些新生企业的照顾和优惠也多。所以,就企业的实际运营来看,在创业期,节支筹划还不是企业的重点。

所谓创业期,通常指企业从设立到业务稳定的这一段时期。创业期的具体长短,会因不同的企业而有所不同,有的1年,有的可能3年不等。一般来说,创业期的企业,生存是第一要务,在这个时候,国家对这些新生企业的照顾和优惠也多。所以,就企业的实际运营来看,在创业期,节支筹划还不是企业的重点。

这倒也好理解,税收的主要部分往往伴随企业有了收入后才产生的。尽管这样,不少企业发现自己日后税负较重,甚至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产经营为此,一些企业不得不采取偷逃税的行为,这些结果都是有原因的,比如创业期不科学的缴税行为影响了企业日后的纳税工作。

1.创业期的税筹思路

创业前,要进入哪个行业,一定要有清晰的规划。这不仅对企业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对节税也有重要影响,因为有些行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多些、享受的优惠幅度大些,而有些企业在相比之下则弱些。

在创业期,企业的人数相对较少,管理上也会比较粗放,组织结构也简单,因而会计核算也通常不甚健全。实际操作中,不少创业型企业会聘请兼职会计来处理自己的财务账目。相比较而言,企业的税收筹划更显简单,甚至很多企业在 创建初期几乎没有税收方面的筹划。

企业之所以会这样做,一个重要原因是创业期的企业,应纳税额低,税负随之也低,节税空间小,几乎对企业生产经营构不成大的影响。实际上,这是因为很多企业没有深入筹划过创业期的缴税问题。

举例来说,我们在前面的章节里提到,企业注册地址不同,会带来不同的税负,在不同的地域,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就会有所不同。相比较来看,这两种税在一、二线城市要高于三、四线城市。因此,企业在创业时,就要根据生产特点,选择经营地址。

另外,企业要投资什么项目?这个问题也要用心筹划。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还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根据这些税收优惠条款,企业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就可以有意识地靠近这些优惠政策,从而便于节税。当然,这是一个节税方面的参考,具体选择什么样的投资项目,重点还要考虑投资者在这方面的特长、兴趣、资源、渠道等。

企业在创业后,会涉及生产与经营的问题,这时在流转税方面,比较常见的有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那么,企业主要与哪些税种相关呢?这时,投资者就需要熟知税法,根据产品特点和经营特点,选择对接不同的税种。

除此以外,在延迟纳税方面,企业也有一定操作空间,毕竟对于创业型企业来说,能够合理地延迟纳税,对确保资金链还是很重要的。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在这里,企业可以适当控制延迟开具发票的时间,从而延迟纳税义务的发生。处于创业阶段,税负或许还不是企业需要面对的头等大事,但也绝不可忽视。这是因为,只要企业成立,就必然存在税收,对于创业型企业而言,适用的税率就很重要,这会关系到企业的再投资与扩大规模。

然而,现实中还是有些事情令人遗憾,包括一些企业本来可以享受某些税收优惠,由于企业对这些优惠政策的陌生与忽视,而在不察觉中多缴着税。比如说,有些符合小型微利条件的企业,本来可以申请适用20%的所得税税率,结果却在按照25%的税率缴税。

实际上,在企业的创业阶段,除了上述问题,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包括有些项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却未利用,单独设立运输公司就可以节税,却还在自营运输业务并按照增值税来计税等等。所以,投资者在忙于创业时,不仅要关注企业经营,还要抽出一部分时间和精力好好研究节税筹划。

2.创业初期税筹案例分析

【案例一】

SD省某水产加工企业,主要从事水产品的初加工(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与真空包装后,供应各大超市)和深加工(熟制风味水产品)业务,预计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其中初加工收入6000万元,深加工收入2000万元;加工成本5500万元,其中原料成本5100万元,制造成本400万元;取得进项税金830.07万元,其中原料进项税金762.07万元,制造成本进项税金68万元。

该企业董事会为了降低原料成本,实现原料自给,决定新成立一家水产养殖企业。在设立企业模式方面,现有两种方案供选择(假设新成立的养殖企业为A,水产品初加工业务为B,水产品深加工业务为C):

方案一,原企业不变,设立一家独立核算的水产养殖场,即“A,B+C”模式。

方案二,设立一家非独立核算的水产养殖场,并将水产品深加工C企业分立出去,令C独立核算,即采用“A+B,C”模式。

【分析】

在方案一的操作下,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新成立的独立核算的养殖企业A属于直接从事动物养殖的单位,所生产与销售的产品符合税法中列举的自产农业产品范围,因此免征增值税,其承担的增值税为零。

此外,我国财税[1995](52号)文件还指出: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即13%)征收增值税。

这样的话,原加工项目(即“B+C”)是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加工企业,是用养殖企业A的产品进行生产加工,所耗用的原材料应按独立交易原则作购进业务处理,相应的B与C均应征收增值税。

因此,该水产企业应纳增值税为:

8000×13%-830.07=209.93(万元)

该企业的税后净利润为:

8000-5500-209.93=2290.07(万元)

在方案二的情况下,B原先是外购农产品进行加工,所以不属于免税范围;但“A+B”后,A自产的农产品再由内部初加工,就构成了“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条件。因此, “A+B”取得的制造费用进项税金68万元中,应由加工环节负担的部分作进项税转出处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增值税为零。

将深加工环节C分立出去后,C独立核算,应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假设深加工原料成本1200万元,包括原材料成本1100万元,制造成本100万元;取得进项税金181.37万元,其中原材料进项税金164.37万元,制造成本进项税金17万元。则该水产企业应纳税额为:

2000×13%-181.37=78.63(万元)

该企业的税后净利润为:

8000-5500-78.63=2421.37(万元)

【结果】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采用第二种方案的情况下,该水产企业可以节税131.3万元,节税效果非常显著。

该案例中,新设立的水产养殖企业不实行独立核算,并入B,从而使“A+B”符合了税法中的优惠条件;由于深加工环节C仍不能免征增值税,但缴税基数大为减小,因此总体税负也就随之下降了。

总之,在这个节支筹划的案例中,我们再次运用了“靠近税收优惠条款”的思路,从而实现大幅度节税。

【案例二】

HB省某新建化工厂,成立于2011年初,主要生产与经营醋酸酯。由于创业者李总经营有方,所以在创办的前3年便接连盈利。在创业的第三年,即2013年度,该化工厂的销售收入更是实现“井喷”,产品销售收入达到8亿元,创造利润3000万元,同时缴纳各项税金7500万元,包括消费税1500余万元。

该化工厂的生产流程如下:

第一步,以粮食为原材料,生产酒精。在一般的粮食发酵中,仅含10%的乙醇,经蒸馏后可得到95.6%的酒精。

第二步,将酒精进一步发酵制取醋酸。

第三步,醋酸与乙醇发生酯化反应,生成醋酸酯。

该化工厂的最终产品便是醋酸酯。按照我国税法规定,醋酸酯不是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但由于生产醋酸酯需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酒精,所以领用酒精时需要缴纳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应视同销售行为,要按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视同销售业务应按同期同类产品售价来计算消费税,若无同类产品售价,应按组成计税的价格计算。

该化工厂当年领用自产酒精生产成本2.8亿元,因此应纳消费税为:

计税价×消费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即,28000×(1+5%)÷(1-5%)×5%=1547.37(万元)

该化工厂当年盈利3000万元,若继续承担如此高的消费税,相当于利润减半。所以,该化工厂的李总召集公司财务部程总监进行探讨,看有无更好的税收筹划方案,以降低税负。

【分析】

通过对上述案例的了解,我们可以知道,该化工厂之所以缴纳消费税,是因为其生产环节中的酒精是应税消费品。假如在生产流程中,想办法替换掉酒精等 应税消费品,就能够解决缴纳高额消费税的问题。

在醋酸酯的生产过程中,必然需要醋酸,而生产醋酸的渠道很多,不仅可以通过粮食发酵取得,还可以通过其他方法取得。为此,程总监在会后一头扎进研究醋酸的生产方案中,发现制作醋酸有4种方法。该化工厂采用的是发酵方法,这是比较原始的方法,不仅生产成本高,还面临应纳消费税产品的压力。

实际上,国外已经有很多同行企业不采用这种方法了。下面列举制取醋酸的其他三种方法:

(1)用合成法制取工业醋酸。该方法由乙烯或电石合成乙醛,乙醛在乙酸锰催化下,用空气中的氧或氧气氧化成醋酸。

(2)用石油气C2-C4直接馏分氧化制取醋酸。这种方法国外早已投产使用,并有逐渐替代乙醛氧化法的趋势。

(3)由甲醇和一氧化碳在常压下制取醋酸。因为甲醇是由一氧化碳和氢制得的,因此可用一氧化碳和氢作为原料生产醋酸。

上述三种方法在生产过程中,均无需缴纳消费税,程总监立即将这些方法告诉了李总。后经公司管理层商讨,决定采用石油气C2-C4馏分直接氧化制取醋酸的方法,因为该方法不仅简便易行,而且投资成本低。

【结果】

案例中,企业管理层不仅从自身岗位寻找解决方法,而且有针对性地找出税负高的环节,予以统筹考虑。最后在熟知税法的基础上,通过调整生产流程,找到了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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