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证券化的基本交易流程
(1)商标的所有者(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将知识产权未来一定期限的许可使用收费权转让给以资产证券化为唯一目的的特殊目的机构(简称SPV);
(2)SPV聘请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资产抵押债券(Asset - Backed Securities ,ABS)发行之前的内部信用评级;
(3)SPV 根据内部信用评级的结果和知识产权的所有者的融资要求,采用相应的信用增级技术,提高ABS的信用级别;
(4)SPV再次聘请信用评级机构进行发行信用评级;
(5 )SPV向投资者发行ABS,将发行收入用于向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支付知识产权未来许可使用收费权的购买价款;
(6)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或其委托的服务人向知识产权的被许可方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将款项存入SPV 指定的收款账户,由托管人负责管理;
(7)托管人按期对投资者还本付息,并对聘用的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