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商标评审或者其他商标事宜的行为。
商标代理机构包括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商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设立,需要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工作代理业务的,应当向商标局备案。已经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的商标代理栏目查询,这是验证商标代理机构的重要途径。
根据《商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国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一些商标代理机构为推广业务、方便客户,还开发了自己的APP应用软件。需要委托商标代理人的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APP实现与商标代理机构的对接。
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其他商标事宜,并负有保密义务。商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自行接受委托。
自2003年起,我国放开商标代理准入制度,商标代理机构呈现蓬勃发展趋势,至2013年6月,我国商标代理机构数量增长了20倍,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超过总申请量的90%以上,为商家和企业的知识产权观念的普及、提升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但整个商标代理行业的服务却不尽如人意,特别是从事低端业务的代理机构的数量远远超出市场需求,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同行之间恶性竞争,导致出具虚假法律文件、欺诈委托人钱财、恶意抢注等现象屡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