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即“一标多类”的原则。
(1)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类别以及规范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对于区分表中没有的商品/服务项目,应当附送说明。
(2)一标多类申请的商标/服务项目应按照类别及商标/服务项目对应进行顺序填写,每个类别的项目前应分别表明顺序号。
国内自然人申请的商品/服务范围应以其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或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要求优先权申请的商品/服务项目不得超出首次商标注册申请指定的商品/服务范围,不得更改商品/服务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