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把自己的商标同时注册在其他非同种或非类似的商品上,取得对防御类商品驰名商标的独占性,以阻止其他人借用自己的商誉,而在其他商品上使用、注册与自己相同的商标。
最先注册的商标为主商标,注册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上的商标为防御商标。防御商标可以不使用。联合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权人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近似商标,其中一个指定为正商标,与其近似的商标一起构成具有防卫性质的联合商标。
我国《商标法》虽然没有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制度,但在商标实务和企业的商标保护策略中,有不少企业已经注册了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以期对自己的驰名商标进行全方位的保护。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的注册可以起到积极的防卫作用,使商标侵权者无隙可乘。企业通过实施注册商标和防御商标策略,不仅保护了驰名商标,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可有效地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商标,防止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
注册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可以通过预先注册的方式进行主动的事前防御,防止驰名商标被淡化,从而起到了防范于未然的作用。这种方法是防止驰名商标用于其他类商品而淡化的有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