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公司转让  有资质公司  装修公司  建筑公司 

为什么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不得分开转让?

   2022-03-14 企无形企无形1190
核心提示:在实践中,如果对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分别进行转让的话,就会形成两个以上的主体分别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认,造成市场上对商品来源的混淆,扰乱市场秩序。

在实践中,如果对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分别进行转让的话,就会形成两个以上的主体分别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认,造成市场上对商品来源的混淆,扰乱市场秩序。

针对这样的情形,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资质
资质求购
资讯排行
网站首页  |  企无形注册步骤  |  了解企无形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沪ICP备17016434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