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记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注册,地理标记证明商标是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标杆,“地名+品名”是地理标志的核心内容,它属于当地生产经营者全体。
凡符合该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使用条件人都可以要求使用该商标。
对地理标记的保护必须要禁止虚假地理标志的注册和使用。只要是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不是来源于该标志所表示的地区,即为虚假地理标志。虚假的地理标志不仅易使消费者对该商品的地理来源产生误认,并且会给产地的声誉以及设在该地的经营者的竞争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必须禁止使用、禁止注册。已经注册的即属于注册不当商标,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注册无效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