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行政保护,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投诉或者依职权采取行政手段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查处的保护方法。
根据《商标法》(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2007),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根据商标利害关系人投诉、其他单位和个人检举、有关部门移送以及在市场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查处。
《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