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商标维权的具体目标之后,在可供选择的维权途径中采取何种途径或是如何组合使用多种维权途径,对于维权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此即商标维权的行动策略。
在考虑商标维权的行动策略时,应当根据维权目的来确定维权途径,即选取能够实现维权目的的途径或途径组合。当存在能够实现维权目的的多个途径时,应当考虑各个途径对证据、时间、成本投人等方面的不同要求。
如果维权目的不仅限于制止侵权和或获得金钱赔偿,还包括打击竞争对手、获取竞争优势或者是进行营销等,除了要对维权途径的选择进行考虑之外,还需要考虑与维权行动一起开展的附带行动计划。
就商标权利人而言,制止侵权(特别是某项维权行动所针对的被控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首要的维权目的。当然,如果能够通过某一具体维权行动实现对其他现行或潜在侵权人的威慑进而阻止其侵权行为,将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本章第一节阐述的所有维权途径最终都可能达到制止侵权的目的,但各个途径在制止侵权所需的时间、证据、效果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差异。采取诸如向被控侵权人发送警告信、律师函,发布有关侵权的澄清信息等自助维权行动,都可能收到制止侵权的效果,且对证据的要求不高,所需时间也少。
如果仅仅是为了制止侵权行为,不存在其他的维权目的,自助行为通常是最优的选择。在商标权利人不采取打击竞争对手、获取竞争优势的附带行为的情况下,这类行动的风险也是比较小的。
对于那些想要通过维权行动获得损害赔偿金的商标权利人而言,商标维权行动策略的首要考虑是固定侵权证据。证据的获取与固定既可以通过商标行政执法途径,也可以通过自行收集完成。在证据收集工作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情况下,才可考虑启动寻求损害赔偿的行动,如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总而言之,并不存在适用于所有商标权利人的所有商标维权的行动策略。在采取商标维权行动时,商标权利人首先应当确定维权的目的,进而选择能够实现维权目的的一个或多个维权途径。在选择维权途径时,应当在衡量各维权途径利弊的基础上,分别评估各维权途径对证据、时间、效果等方面的要求或影响。如此,才能制定效率相对更高的行动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