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你和我是朋友,我和他是朋友,他又和她是朋友……所以,当你争取一个客户时,你不能认为只得到了一个客户,而是得到了一大片市场,因为在这个客户的影响下,会有很多人成为你的客户,相反,如果你得罪了一个客户,那么你可能已经失去了一大片市场了。因此,在任何情况下,企业都不要得罪哪怕是一个顾客。
正如美国著名推销员吉拉德在商战中总结出了“250定律”,市场就是一个又一个消费者构成的消费群体,而非一个又一个单个的人,我们在进行经营过程中,始终都不能忽视的是我们现有顾客的影响力,都不要得罪哪怕是一个顾客。
吉拉德的“250定律”来自于他的销售实践中。曾经有一位殡仪业主向吉拉德购买了一辆汽车,成交后,吉拉德问他每次来参加葬礼的平均人数是多少,业主回答说:“差不多是250人。”
又有一天,吉拉德和太太去参加一位朋友家人的婚礼,婚礼是在一个礼堂举行的。当碰到礼堂的主人时,吉拉德又向他打听每次婚礼有多少客人,那人告诉他:“新娘方面大概有250人,新郎方面大概也有250人。”这一连串的250人,使吉拉德悟出了这样一个道理:每一个人都有许许多多的熟人、朋友,甚至远远超过了250人这一数字。事实上,250只不过是一个平均数。
因此,吉拉德认为,对于销售人员来说,如果你得罪了一位顾客,也就得罪了另外250位顾客;如果你赶走一位买主,就会失去另外250位买主;只要你让一位消费者难堪,就会有250位消费者在背后使你为难;只要你不喜欢一个人,就会有250人讨厌你。
这就是吉拉德的250定律。由此,吉拉德得出结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得罪哪怕是一个顾客。